第七百四十四章 超巨梦(1/2)
暂停结束,猛龙围绕着他们的内线打了一次切入。
战术主要由瓦兰丘纳斯来完成,此人长得人高马大,看着不大聪明地样子,实际上有一手可以信赖的传球。
只是猛龙的轴心点不在他这。
他背打考辛斯,看起来像那么回事,德罗赞从底角切入进来,海沃德跟丢了。
瓦兰丘纳斯要做的只是在看不见身后状况时探一眼,给球。
4比5
失了防守的海沃德没有原地自责,他的体内好像装着某种反击的机制,德罗赞球进的刹那就跑向前场。
考辛斯发长传。
他的传球跳过了隆多和韦夏,是他与海沃德自发的配合。
论长传,他的力道和精度都不够,可是传的次数多了,也有了些门道。
看着球飞向最前方,海沃德拿住以后,运球两步,竟然被追上了。
泰伦斯·罗斯好像对位韦夏一样专注,全力追上来,防守端的所有动态都是顺着对方的进攻来的。
海沃德做出了投篮假动作。
罗斯一当真,跟着跳起来。
而其实,让他跳起来才是海沃德的真实目的。
罗斯前脚跳起来,海沃德后脚来个前转身跳投,唰!
7比4
76人的防守正变得越来越好。
缺乏经验的球队往往会依赖惯性。
比如,上个回合见效的战术,他们会想办法再来一遍。
他们把战术当成了和手感类似的东西,好像刚才成功的战术要是一段时间不用就会失效。
凯西看见他们故技重施的时候,眉头跟着皱起来了。
他知道这样不好,76人拥有联盟前三的防守,可万一呢?
万一76人想不到他们敢以同样的战术连续打他们两个回合呢?
凯西不是天真,他只是单纯地想找个理由相信他的队员。
他就是这么地宽容。
因此,这种球队往往需要来个清醒的人提醒他们不要在乎那个万一,应该多想想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危险。
可惜猛龙自上而下的乐观,球打给了立陶宛人。
韦夏不可能容许他同一个战术连打两球,侧翼的封球手已经就绪,韦夏参与包夹。
封球手没派上用场,韦夏的包夹使瓦兰丘纳斯的球都没传出来就被掏掉了。
皮球掉到地上的那一刻,隆多从右侧发起快攻。
韦夏中线运球,左路是海沃德。
他们的三线快攻对上的是猛龙的二人回防,中间德罗赞,右边洛瑞。
韦夏大步前进,突然传球给右侧的隆多。
隆多杀进油漆区的刹那把球交给韦夏。
韦夏的上篮假动作让德罗赞飞到空中却寻不见对手的踪迹——“holy wish!”那是个惊世骇俗的时刻!
韦夏的上篮动作伴随着指尖的切球动作。
他的手举起来了,可是他的球却已经被指尖拨给了左侧的海沃德。
恐怕就算是皮特·马拉维奇都没想到,他在70年代释放的魔法,会被人钻研到透,并且将技能组装起来,按照个人的理解,和自身天赋的优势,发挥出了更加惊人的效果。
韦夏的magic move再现,富国中心轰动地欢呼,海沃德的扣篮都只能算是锦上添花之笔了。
“有人说你作为传球手比我掌握着更多的传球手法。”隆多板着脸给予韦夏赞美,“现在我不得不同意了。”
能被隆多这般眼高于顶谁都不放眼里的孤高傲慢怪咖称赞,韦夏自己都不禁窃喜,嘴上,他还是谦虚的:“不,单论传球你绝对好过我。”
“我说你强你就强,别在我面前装谦虚!”隆多不客气地说。
作为球队老大被隆多这个雇佣兵般的家伙当面叼了一顿,他还一点都不生气。
“好吧,那我只能同意你的观点了。”
我,韦夏,传球比隆多强。
嗯。
但什么叫装呢?
他本来就很谦虚。
猛龙好似不知如何变通,上个回合失误的战术,下个回合接着打。
这次瓦兰丘纳斯的进攻是认真的,没有人走位,不用防备内切。
考辛斯的单防烂是烂了点,但联盟中已经没有能在低位一对一把他打爆的球员了。
瓦兰丘纳斯防守端可扛住考辛斯的吨位,进攻端却打不出应有的优势。
他的身体被考辛斯托住,怎么发力都无法向内线靠近。
他不禁沮丧了起来。
突然,他采用后转身想将背筐进攻专成面筐进攻,可惜的是,计划没有成功。
他的脚步发力很科学,选择的时机不错,就是转身后的落脚点,尴尬了。
他一脚踩到界外。
裁判稳稳地给哨,出界。
那么,比分还是7比5。
76人的进攻点明显多于猛龙,选择也更多。
韦夏在右翼底角一站,就是天大的威胁。
给泰伦斯·罗斯十个胆子都不敢因外线有人突破就把韦夏放了。
这位爷可是以44%的三分命中率场均投进3.5记三分球。
这份数据和效率,放联盟历史都是独一份的。
韦夏单赛季投进了290颗三分球,破了斯蒂芬·库里所保持的nba球员单赛季三分命中数。
可以预见,随着三分球的出手比重在比赛里大幅增加,未来,这个纪录还会被不断地破掉。
韦夏底角一站就把隆多的突破空间拉开了。
考辛斯再到外线挡拆,隆多一手突破,假装看外线,迷惑了洛瑞的判断,出手前单手抓球向身后一挥,那是富有隆多个人特色的经典假动作。
韦夏看着他骗过所有的猛龙球员,再轻松将球放进篮筐。
“这个防守有点差。”韦夏评价道。
罗斯不做回答,也没什么可回答的。
猛龙的防守和76人没得比。
76人有韦夏这尊超出想象的阵地战防守大闸,明明只有195公分的身高和209的臂展,却有着出众的身体素质与运动能力,可以将他的防守影响力扩散至整个半场。
隆多球进,分差到4分了。
9比5
韦夏暂时放开了罗斯,转而去跟德罗赞。
罗斯交给了海沃德。
罗斯和德罗赞的风格太相似了,猛龙需要他交出来的表现,其实就是德罗赞已经交出来的那些。
他和德罗赞都是201公分的身高,跑跳能力超强。
可是罗斯迟迟没有像德罗赞那样练出一手可靠的跳投。
就像当年的雷霆队,塞弗洛萨会的东西哈登不会,哈登会的东西索弗罗萨不会。
而罗斯和德罗赞之间,缺乏差异化竞争……所以,罗斯想要真正地崛起,他得有保罗·乔治那样的悟性与机会。
比如队内大佬受伤,然后天降大任,他顺势进步,崭露头角。
不是每个人都有那种机会,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保罗·乔治。
韦夏去防德罗赞的原因就是这个。
对付罗斯于他是没有什么压力的,把德罗赞搞定,才能确保猛龙的首发缺乏攻击点。
德罗赞沉默地跑动,突然接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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