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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新朝制度(一)(3/3)

剩余的议员,一共有三百六十五人。

除了每个省的固定议员席位,其他议员。

按照身份分配,宗室、贵族、军人、商贾、工匠、农民都有相应的名额。

议会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新朝的法律。

少数服从多数,法律只有经过议会过半议员的同意。

皇帝签发之后,才能实行。

修改法律,必须要有三分之二议员的同意,才能修改。

议会第二个作用,就是审核朝廷的预算,监督各个衙门的运转。

议员任职期间,享有刑事豁免权,皇帝的命令都不能把议员下狱。

触犯法律之后,有议长剥夺议员身份,才能进行审判。

议会最大的权力,它有弹劾首相、罢免皇帝的权力。”

王仲策听到议会这个权力,他震惊站起身,大声喊道:“王上,不可,这是祸国之策。”

其他文武官员,也激动的站起身,反对议会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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