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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仁慈的地主(2/2)

此时的佃租还是很重的,唐代地主们与佃户一般都会立下佃租契约,对于租子,最主要的还是分成,其中主流是约归各半,就是五成佃租。

也有一些地主的佃租更高的。

当然也有定额佃租,就是直接定好的租额,比如每亩佃租粟一石或是多少。

比如官府给官员的职田,其实就是交给地方的百姓佃种收租,按田地肥瘦佃租为二斗到六斗一亩,但是除了租粮外,佃户们还得交田草,甚至还得自己把粮食运到城中衙门,或是折交脚钱,这两部份的负担其实很高。

当然,此时还有一些地主会包佃,即把田包给二地主,由他们再分包给百姓,并负责收租等。

秦琅庄子与佃户的租约,其实是前任地主订的,秦琅接收庄园田地后,也只能继续维持与佃户们的租约。

佃租是约定分成,各取一半。

而如果租借耕牛,亩再取一成。

这个分成,除了粮食,连麦草也一样要分成的,甚至按约定俗成的规矩,佃户们每年还得为地主们做一定的免费劳动等。

地主们往往还会在收租的时候,做些手脚,比如斗量粮食得堆的冒尖,实际上就等于多收了租。

秦琅对佃户们很客气,若不是旧有租约,他甚至想降点租,不过考虑到这种行为容易让其它地主们不满,所以秦琅倒也没轻举妄动。

不过他今年还是把牛租降了,从亩收一成,改成按亩折粮,直接派庄丁带牛过去帮忙耕地,给佃户们很大优惠。

虽然是佃户来交租,但秦琅依然让人宰猪杀鸡,大锅炖肉。

标准的斗量麦子,不堆尖不冒头,量好拨平,并且拨下来的粮食,也依然是佃户们的,并不会把这些据为已有称为火耗。

粮食入仓,交粮的佃户可以带上全家老少一起在秦家享用一顿新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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