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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些搏击类的专业知识(一)(1/4)

1.1拳台规格要求

比赛时使用国际标准拳台。

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1.1尺寸:拳台宽度为7米,呈正方形。

拳台围绳从内侧量为6米,呈正方形。

台面应高出地面至少90厘米,但不超过122厘米。

1.1.2台与角垫:拳台的建筑应坚固。

围绳以外要有50厘米左右的空余部分。

四根围绳柱应对称,四角要有软垫装置,以防止伤害运动员。

裁判长席的左近侧为红方,其对角为黑方。

其余两角为中立角。

1.1.3台面覆盖物:台面要铺上毛毡、橡胶或其他具有弹性的适当材料,厚度应合适,并用帆布或其他适当材料覆盖。

毛毡、橡胶或其他适当材料及帆布必须盖住全部台面。

1.1.4围绳:应设有直径3-5厘米的四根围绳拉紧于围绳柱上。

1.1.5台梯:拳台应设有三处台梯。

两处台梯在拳台的红、黑方,供运动员及教练和助手使用。

另一处台梯设在左远侧的中立角,供场上裁判员和医生使用。

1.1.6塑料卫生袋:两中立角外侧应安放两个塑料卫生袋,供医务人员放置使用过的医用棉纸等废弃物。

1.2拳套

1.2.1运动员应使用竞赛组织者规定的拳套。

拳套规格由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争霸赛管委会)制定。

1.2.2体重在60公斤以下(含60公斤,以下未作特殊说明的以上及以下均含所指公斤级)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的重量为每只230克;体重在65公斤以上级别的运动员,使用手套的重量为每只280克。

1.3护手绷带

1.3.1运动员使用的绷带为外科用绷带或竞赛专用绷带,每条绷带长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5厘米。

禁止使用任何带有药物成份的绷带。

1.4服装护具

1.4.1运动员必须穿戴竞赛组织者指定的短裤、护裆和护齿。

短裤的颜色为红色和黑色,红方运动员穿红色短裤、黑方运动员穿黑色短裤。

1.4.2除穿戴短裤、拳套、护裆和护齿外,运动员不得穿戴任何其他服装和护具,也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经现场医务监督认可使用的除外)。

1.5竞赛应准备的其他设备

1.5.1劝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黄色板12块,板上写“劝告”二字。

1.5.2警告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红色板6块,板上写“警告”二字。

1.5.3读秒牌:长15厘米、宽5厘米的蓝色板6块,板上写“读秒”二字。

1.5.4放牌架:长60厘米、高15厘米,红色和黑色各1个。

1.5.5秒表两块。

1.5.6单、双音哨子各一个。

1.5.7一套带话筒(麦克风)的扩音设备。

1.5.8扩音喇叭3个。

1.5.9铜铃、锤和铃架一副。

1.5.10计数器12块。

(最少8块)

1.5.11体重秤2台。

1.5.12供运动员使用的两套水杯、水瓶和水桶。

1.5.13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用的必要的桌子和椅子。

1.5.14一套急救装备。

1.5.15救护车1辆或2辆。

1.5.16各种记分表及必要的工作用纸张和办公用品。

第二章运动员、教练员与助理人员

2.1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2.1.1下列运动员可参加中国武术散打王争霸赛:

2.1.1.1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散打运动员;

2.1.1.2中国武术协会邀请的国外散打队的运动员;

2.1.1.3经争霸赛管委会认可具有相应参赛水平的运动员

2.1.2每年参加比赛运动员的资格由争霸赛管委会制定并另行公布。

2.2体检要求:参赛运动员赛前必须向争霸赛管委会提交15天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包括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2.3年龄限制:运动员的年龄限制在18--35周岁。

2.4运动员保险

2.4.1运动员必须有参加比赛的人身保险证明。

2.5体重

2.5.1体重分级

2.5.1.148公斤级(<48公斤);

2.5.1.252公斤级(>48公斤一<52公斤)

2.5.1.356公斤级(>52公斤一<56公斤)

2.5.1.460公斤级(>56公斤一<60公斤)

2.5.1.565公斤级(>60公斤一<65公斤)

2.5.1.670公斤级(>65公斤一<70公斤)

2.5.1.775公斤级(>70公斤一<75公斤)

2.5.1.880公斤级(>75公斤一<80公斤)

2.5.1.985公斤级(>80公斤一<85公斤)

2.5.1.1085公斤以上级(>85公斤)

2.5.2每次比赛级别数可由争霸赛管委会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2.6称量体重(在条件允许下可以进行越级比赛)

2.6.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称量体重。

2.6.2称量体重时必须携带《运动员注册证》或能证明运动员身份的其他证件。

2.6.3称量体重须在争霸赛管委会的监督下,由检录员负责。

2.6.4运动员必须按照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称量体重。

称量体重时**或只穿短裤,并在1小时内称完,逾期取消比赛资格。

2.6.5称量体重先从体重轻的级别开始,如体重不符,在规定的称量时间内达不到报名级别时,则不准参加以后所有场次的比赛。

2.6.6每次参赛的运动员统一称量一次体重。

2.7抽签与轮空

2.7.1抽签在每年比赛的年初进行。

抽签由小级别开始,如本级别只有一人,则不能参加比赛。

2.7.2抽签由裁判长负责。

2.7.3不允许任何运动员没有参加比赛就得到名次。

2.8教练员及助手

2.8.1每名运动员比赛时,可派一名教练员,争霸赛管委会将为每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配备一名助手。

2.8.2只有教练员和助手可以登上拳台。

比赛暂停或中场休息时间允许教练员进入围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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