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一百一十七章 神技雏形与全员半成型!万字(2/7)

六项超级技能,全部都是被动能力。

同时这六项技能,也昭示了魔剑使的战斗风格——全能!

重剑姿态,速剑姿态,王剑姿态,三大姿态适配于各种战斗场合。

“不过绝缺少特殊种类的攻击能力。”

这是与古云峰一战时,绝暴露出来的问题。

希望剩下的技能,能带来惊喜——带不来也无妨,定制就完事了。

【圣级技能:17!】

【魔剑流.重剑术(入门):蕴含一切魔剑流的重剑之法!】

【魔剑流.速剑术(入门):蕴含一切魔剑流的速剑之法!】

开头的两项圣级技能,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单一的技能。

其中每一项技能单拎出来,都是一套完整的技能组!

依旧是魂殿给出答桉。

【魔剑流.重剑术,包含圣级剑技一项:斩山,超级剑技八项,高级剑技十六项……】

【魔剑流.速剑术,包含圣级剑技一项:鬼切,超级剑技十项,高级剑技二十项……】

这些剑招统统整合到两项圣级技能中,只需要提升重剑术和速剑术的熟练度,其内包含的技能也会一并提升!

【亡者君威(被动能力)(完美)(由死者意志演变而来):魔剑使对一切亡灵种魂宠,都具备极强的压制能力!

同时在亡者气息浓郁的地方,魔剑使的全能力都会大幅度提升!】

【剑步(被动能力)(完美)(由灵动脚步演变而来):传承于魔剑流的魔剑使,具有无与伦比的战斗经验!

它们足以应对任何场合的战斗,足矣直面任何敌人!

而灵活的步伐,便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剑步将会极大提升魔剑使的速度,优化魔剑使的剑招,同时大幅度增强魔剑使的闪避能力!】

亡者君威和剑步,即是之前黑亡剑君时期,死者意志与灵动脚步的升级版。

技能等级的提升,昭示着技能威力的提升——效果其实是一样的,但威力不可同日而语。

【魔剑流.剑心(被动技能)(完美):大幅度提升魔剑流剑技的修炼速度!

大幅度提升魔剑流剑技的威力!】

【魔剑流.剑气(被动技能)(完美):您的任何剑招,都将附带剑气打击!

剑气打击比常规攻击距离远,伤害高,速度快!】

【魔剑流.剑意(被动技能)(完美):威慑技!

魔剑使的剑意将自动威慑弱小的敌人,使之丧失抵抗之心。

同时抵抗更强者的威慑技!】

同样是演变而来的三项技能。

由原本的超级技能,演变成了现在的圣级技能——技能威力提升什么的自不必说。

【死之魔眼(被动能力)(掌握):超越生死之眼!

发动时,可一眼看穿敌人的致命弱点!】

【魔剑流.灭魂斩(被动能力)(掌握):王剑技。

剑斩肉身,心斩灵魂!

魔剑使的每一道攻击,都额外附带强而有力的灵魂打击!】

【魔剑流.绝(精通):王剑技。

瞬间刺出一剑,必中!

无视距离!

无视防御!】

这是原本绝身上的三项圣级技能。

死之魔眼和魔剑流.绝,并未发生太大的改动。

倒是灭魂斩的改变蛮大的——主动能力变成被动能力!

杀伤力肯定会变弱,但架不住变成了被动技能……

强得不止一点半点!

而且这正是夏林想要的,克制虚化的特殊种类攻击极!

还是个被动!

完美!

【魔剑流.烈(入门):王剑技。

暴烈的剑招,有着一往无前的霸道!

当此一剑斩出并击中敌人时,魔剑使的灵魂、生命本源,将会与敌人展开最直接的对撞!

敌死,则我活。

敌活,则我死!】

搏命的杀招!

今天你跟我,必须得死一个!

【魔剑流.情(入门):王剑技。

以情之剑引动敌人的情绪,无需击中,只要敌人看到情之剑舞,即会陷入可怕的负面状态!

负面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愤怒,战意缺失,茫然,蛊惑……】

状态技。

用好了超神,用不好超鬼。

【魔剑流.雨(入门):王剑技。

狂风暴雨般的剑招!

以王剑施展此剑技,将会在巨大范围内洒落如暴雨般的剑气雨!】

群杀大招!

【魔剑流.永(入门):王剑技。

永之剑,掠夺之剑!

此剑招并没有惊天动地的威力。

但当此剑招毙敌之时,将会吸纳被杀者的一切,填补魔剑使的消耗!】

恢复技!

【魔剑流.苍(被动能力)(入门):魔剑流开创者的专属剑技!

该技能并非主动能力。

苍传造出此招术的目的,乃是钻研魔剑流的本质!

或者是剑之本质!

此技能将会大幅度提升魔剑使对剑招的悟性,极大概率领悟到新的剑招。】

发育技!

【匣中藏剑(被动能力)(入门)(残缺技):本为神级技能!

但由于特殊原因,神技有缺!

圣剑武库具备藏剑、养剑之能力!

当三剑不出鞘时,剑匣将会温养剑器。

温养十秒钟,下一剑威力翻倍!

温养一分钟,下一剑威力翻三倍!

温养一小时,下一剑威力翻五倍!

温养一天,下一剑威力翻十倍!

温养一个月……(残缺,不可用)!

温养一年……(残缺,不可用)!】

【魂殿备注:该技能可补全,但补全为完整的神技后,已升级的技能熟练度将会清零,请谨慎提升。】

夏林勐地瞪大了眼睛!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