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内无寇,外无民(2/2)
生而有余,则起争端。”
“求生之时,无争也,争则死,是故圣人之世无争。
圣人出焉,天下物有余,争则起矣。
庄周谓‘圣人不死,大道不止’,盖因争起于圣人,无圣人则物无有余,不起争端,此其谓欤?
盖其苦争,欲人离群而散于天下也。
其苦争,亦感圣人之德,圣人为圣人,而非大盗也。
俗儒以此非圣人,其失庄周之意乎?”
“圣人之世,天下无争也,内外之政一总于德。
圣人之后,争端起矣,德不足以临天下焉。
当此之时,德化仁义。
以仁义治天下,盖非圣人之遗志乎?”
“仁义起于生之三物,何以起?
臣言,有生产之物多,力不足不能尽其用者。
有生产之物不足,力有余而生存、生活之物不足者。
各取所需,所产生活、生存之物何以分?
是以生产之物重耶?
人力重耶?
以生产之物重,则有人掠奴隶而役之,如牛马。
以人力重则尽取所得,斯为盗贼者。
此之轻重,必有权而安天下,仁义生焉。”
“有取人之土地、牛、犁、耕耙而治生产,所得之物宜分之。
分之何以平?
你情我愿也。
彼你情我原之数,非我之你情我愿之数,不得已各取所需,分必不能平。
不平则求能断其曲直也,朝廷由此而生。
子曰,仁之一道,忠恕而已矣,得非你情我愿乎?”
“以天下之大,朝廷为一,芸芸众生,必不能人人平之,刑政生焉。
是故仁本于忠恕之道,而朝廷临于万民。
临万民之仁,形于制度,著于政令,以仁义之道本其行之。”
“是故,臣曰有生存、生产、生活三物,争端必起。
弥争以仁义,仁义德所化者也。”
“不行仁义,曰暴。
暴则乱,乱则亡,虽有挽天之术而天下终不能救之。”
“或曰,内行仁义可存万世乎?
臣曰,不尽然也。
盖因天下行仁义,可安内。
天下之外尚有化外之邦,御外寇,弥内争之仁义之道终不能用之。”
“天道有常,不以尧存,不以舜亡,天之为天,世间万物皆在其中也。
化外化内,皆天之所临也。
天无偏,有德而无仁义,行仁义而求天祐之,是欲使天偏耶?
天必不偏,求之终无果。
子曰君子求诸己,此其谓欤?
御外寇以刀兵,兴武事。
此外事也,不可与内政混同,混则必有所失。
天无偏,内事本于人,不本于天。
可感可求之天,非天也。”
“或曰,子之谓天无偏,故有德而无仁义者。
朝廷以仁义治国,是朝廷于民有偏耶?”
“臣言,朝廷实有偏也。
无偏,则法度不当立,制度不当行,使民自治可也,何必有朝廷。
朝廷在,则必偏,无偏无朝廷。”
“或曰,朝廷必偏,则偏于官耶?
偏于民耶?”
“臣言,官为朝廷之官,朝廷何偏,官何偏,官不依朝廷之偏而对民私偏之,则失仁义之道,失其职也。
朝廷之偏,不在官与民,在民与民之间耳。”
“或曰,百姓皆朝廷之民也,如何偏之?
是偏贵者耶?
偏贱者耶?”
“臣言,民无贵贱,以贵贱分之,朝廷之失也。
天下但有为人佣作者,以其力取雇值而全活,古之力有余而生产之物不足之遗意也。
以人为奴仆,别贵贱,非圣人之意也。”
“或曰,朝廷之偏不在官民之间,不在贵贱之间,偏何也?”
“臣言,朝廷之偏在势力之家与平苦之家也。
何为势力之家?
其所用生存、生活、生产之物,有不劳而获而取之于他人者。
何谓平?
自给自用而自足,凡非自产之物用之皆贸易而来者也。
何谓苦?
自产之物,为他人所取者。
自用尚不足而奉之他人,岂不苦也?”
“朝廷之偏,在抑势力之家而偏平苦之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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