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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麴义守范阳(2/2)

相识的,最后就是投降,咱们再来比划比划。”文丑见麴义不出战,有禁有点恼火的哼了一声道。

“敌不敌得过,你得问问我手上的家伙,还有,我这守城的官兵。”麴义没有被文丑的话吓倒,反而示威性的一手举起他手中的大斧子,喝道:“兄弟们,新汉军要夺我们的城池,大家说愿意吗?”

“不愿意!

不愿意!”

“与新汉军死战到底!”

“死战到底!”

范阳城头上,居然一片激昂之声。

刘易听得脸色一沉,觉得恐难说服麴义开城投降了。

“麴义将军。

请冷静冷静,可否先听某一言?”刘易不死心的喝道。

“你待怎么样?”麴义不客气的冲刘易道。

“呵呵。

麴义将军,你应该知道,男人大丈夫,特别是身为军将,应当报效朝廷,以此为荣,可是,你知道你现在是为谁而战吗?

你现在。

为袁绍死守范阳城,值得吗?”

“不用跟咱说什么的大道理,我麴义只知道,袁绍是我主公,现在,他命我死守范阳,麴义就只守住便是。

别的,咱也不会去多想,你说了也没用。”麴义打断刘易的话说道。

“呃……那好吧,咱也直说吧,麴义将军,我想你投降我们新汉军。

以后为我刘易作战,你且说说,你要什么条件才愿意投降?”刘易见状,知道跟麴义说什么的大道理,想忽悠他投降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也就直说道。

“哈哈。

我怎么可能投降于你?

死战明白么?

就算你攻破了我这范阳城,得到的也只是我麴义的尸体,所以,劝降的话就不用再多说了,除非……”

“哦?

除非什么?”刘易紧接着麴义的话问。

“除非你可以在攻破我这范阳城,又能在我战死之前抓住我,要不然,你们得到的,只是我麴义的一具尸首而已。”

麴义这样说的意思,其实也只是随口的说,在他的心里,根本就没有除非,亦是他要向新汉军表达其死志的话。

可是,刘易却抓住了这点不放,再紧紧的接话道:“好!

麴义将军,这个可是你说的,如果我新汉军能破城,再将麴义将军你生禽活捉,你以后就得投降于我,效忠于我刘易,永不反悔!”

“永不反悔!

……啊,呃,这不是的……”麴义顺着刘易的话答着,却猛一想他所想要表达的意思并非这个,他只是想告诉刘易,想要活捉他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已经有了死志。

可是,刘易怎可让他再说什么?

抢着道:“好!

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若我可破城并活捉住麴义将军你,那么你就要投降,归顺在下,听从刘某的命令。”

“喂……”麴义见刘易似真的完全误会了他的话,急着要解释一下,解释自己是绝对不会投降的。

“就这么说定了!

你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吧!”

刘易却根本没有给他再说话的机会,一口咬定,马上就策马回阵,没再听麴义说话。

麴义还想大声喊住刘易解释,可是,话到嘴边又顿住,因为他忽然想到,自己有必要跟刘易解释什么吗?

反正,他已经决定死战了,大不了新汉军一旦破城,他就自行了断算了。

呵呵,麴义这家伙,性情还是有几分厚直的。

人不算笨,要不然,他也不会善于用兵了,只是,他说话却是算数的人,不是小心,如果现在与刘易这样只是口头说定,但是,如果他真的被刘易擒住了,他也会遵守自己所说过的话。

但他不认为,刘易能够抓得住自己,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再与刘易多说什么了。

刘易返回大阵,第一时间就是命军士先退后数里安营扎寨。

然后他再召戏志才等人前来议事。

正如当初戏志才所说的,眼下,刘易还真的不宜操之过急。

哪怕这范阳里就只有两万的袁军,可是,要强行攻夺范阳,新汉军还真的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所以,得要认真考虑如何攻城才可以减轻自己军士的伤亡。

直接攻城的问题,不到万不得已,刘易不希望打那样伤亡惨重的攻城战。

特别是现在范阳城的袁军守军,士气可嘉,自己的大军杀到,其军士居然还没有太多的惧色,可见,此麴义手下的兵,应该是一支难啃的硬骨头。

在安扎好营寨之后,刘易顺便又将在关于范阳城的种种情报都命人送来。

看了后刘易才发现,原来在范阳守城的这些军马,居然就是麴义所训练出来的先登死士、大戟士。

嗯,先登死士,只是麴义所训练出来的,又或者是麴义所统的这一军,都统称为先登死士。

但是,当中,并非人人都是开路先锋,还有不少是双手持长戟的大戟士。

公孙瓒的骑军,就在大戟士的手上吃过大亏。

戟,与枪一样,都是长兵器,并且,亦与枪一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长枪兵是骑兵的克星,那么长戟,亦可以如长枪一样,可克制骑兵。

所以,公孙瓒的骑兵,遭受到大戟士所痛击也就不奇怪了。

亦可以解释一下,麴义为何会在范阳城镇守,估计,袁绍就是想利用麴义所训练出来的士兵,在此克制镇住公孙瓒,让公孙瓒对出兵夺回被袁绍所夺的地盘有所顾忌。

当然,真正说起来,实际用长戟对付骑兵,效果要比用长枪更好,因为长戟有一个月牙,使得长戟可刺可削,可勾可劈。

拿来攻击战马,尤其是战马的四条马腿,那就是最适合不过了,只要战马的马腿受到伤害,那么骑在马背上的骑兵,就等于是玩完了。

只不过,练习使用长戟,要比用枪更复杂一点,不容易让士兵都练成戟法,所以,还是使用长枪更容易让军士学习,虽然难精,却易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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