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者(155)--打电话的感受(2/2)
这个帮朋友的忙。
他母亲得了癌症,家里把钱都花光了。
他需要这份工作,需要收入。
前面那个声音又说:那你也不能这样啊!
为了利益,丢失底线。
后面声音又辩解:我也没有说陈慕涵的坏话哈!
我只是表达自己的歉意。
虽然是有些假惺惺的,是有目的性的。
但我也不是为我自己啊,也没有伤害别人啊!
前面声音又说:当初不共戴天,现在摇尾乞怜。
你的人格呢?
你的尊严呢?
你还配叫人吗?
后面的声音:......
于远明第一次如此讨厌自己。
一个人可以穷,可以缺乏才华,可以没有万贯家财没有锦衣玉食,但是不能没有人格,不能没有尊严,不能没有自由!
人,之所以为人。
不仅仅是因为直立行走,会用火,能说话,会笑。
主要还是因为有人格,有道德,有取舍,有所为有所不为。
文人更不用说了,春秋战国时期那些舍生取义的人,儒家学说提倡的更别说了。
这样一对照,自己的行为是什么呀?
想想当初在桃花镇,虽然从事的是体力劳动,但也是诚信经营,从不欺骗别人。
有一次给一个客人煮抄手(馄饨),端上桌了那客人却说喊的是米粉不是馄饨。
于远明二话没说,直接把馄饨倒掉,重新煮。
客人喝酒喝多了,难免有掉东西的,甚至钱包。
在于家永远都不会出岔子,于家人都会给对方捡好还给人家。
对待有钱的工人与卖菜的农民,于家也没有贫贱富贵之分。
一样的价钱,一样的味道,一样的服务。
熟悉的开几句玩笑,不熟悉的也服务周到。
从桃花镇走出来做保险,自己也一直保持本色不变。
不欺骗客户,不夸大利益,不代签名,不推诿责任。
于远明想起了当初三嫂那个事情,至今还觉得自己做得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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