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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纳税人(2/2)

以前所有的农具、种子、耕牛等都掌握在大户手里,他们根本不怕庄客逃,契约对他们根本没有意义。

订契要交税,还有许多束缚,没人自找烦恼。

杜中宵又道:“你刚才说地方难处有两件事。

这一件事是对民,第二件,应该是衙门的难处吧?”

娄知县急忙点头:“运判英明!

以前本县事务,全靠这些地方大户支持。

税是他们交的,差役是他们负担,就连衙门里的日常使用,也全靠他们分担。

营田务招人,他们不能支持,衙门也难支撑。”

这才是娄知县愿意跟他们一起来的原因。

税赋差役是落在中上等户头上的,客户不负担。

但是客户走了,这些中上等户家业无法继续,县里失去了税赋差役来源。

杜中宵是转运司判官,兼着制置营,是可以让营田务的钱粮全部上交转运司的。

娄知县的目的跟大户们不一样,他只要营田务分钱给县里。

曾经有一个词,杜中宵耳熟能详,纳税人。

以前看新闻,经常看到浪费纳税人的钱什么的,觉得甚是犀利。

这些大户,就是枣阳县的纳税人,县衙和里面的官员,全是他们养的。

至于那些客户,他们既不纳税,也不负担差役。

纳税人哪,不纳税不是人?

大宋在这种问题上领先千年,要早知道后世会有纳税人这种概念,知道朝廷原来是为纳税人服务的,哪里还会有那么多纠葛。

不过娄知县没有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只要营田务愿意分钱粮给县里,他管那些大户纳税人们死活。

没了不纳税的客户,这些大户自己就支持不下去了。

他们所谓的纳税,不过是从客户身上剥削来的,分一部分给朝廷罢了。

能自己收钱了,哪里还需要经他们一道手。

钱在自己手里,想吃鸡就吃鸡,想喝酒就喝酒,不用像以前一样好像靠他们施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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