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1.175 京兆三休(1/2)

“老臣,惭愧。”蓟王出口成章,儒宗拜服。

“无妨。”蓟王笑道:“中书令且宣诏。”

“喏。”赵娥再宣王命。

“封令狐邵为东川长,秩三百石,‘铜印黑绶’。

另赐铜钱五万,蜀锦十匹,四季朝服及匹马轺车一驾。”

“臣,令狐邵,遵命!”

令狐邵,字孔叔。

并州太原人,其父曾为护乌桓校尉。

本为郡吏,为并州牧往来蓟国,通传剿匪事宜。

左相崔钧,见其甚贤,遂举其出仕蓟国。

“封金尚为中川长,秩三百石,‘铜印黑绶’。

另赐铜钱五万,蜀锦十匹,四季朝服及匹马轺车一驾。”

“臣,金尚,遵命!”

“封第五巡为西川长,秩三百石,‘铜印黑绶’。

另赐铜钱五万,蜀锦十匹,四季朝服及匹马轺车一驾。”

“臣,第五巡,遵命!”

便有朝臣惊呼,“莫非是京兆三休!”

“然也。”蓟王笑道。

金尚,字元休;第五巡,字文休;韦端,字甫休;三人同为京兆人氏,俱著名,号为“京兆三休”。

三休之韦端,多年前便出仕西域都护府。

今为都护府少史,兼它乾令,领王宫行人。

金尚、第五巡,便是由韦端,举荐出仕。

三百出仕,领蓟国一县。

待圩田大成,千石高俸,指日可待。

那时,天下已定,大汉三兴。

蓟吏当为汉臣也。

时不我待,岁不我与。

本以为来年,东境诸县,方可定立。

不料主公,胸有成竹,早有定计。

蓟国吏治之盛,窥一斑而知全豹也。

“自兼督四州,河西四郡,民情不安。

且去凉州治远,又隔以河寇。

谓‘军情如火’,若等邸报传至凉州,犹‘失火而取水于海,海水虽多,火必不灭矣,远水不救近火也’。”待东境事毕,蓟王又言幕府之事:“孤,有意将河西四郡,另立一州。

诸位,以为如何?”

“诸位”,便是蓟王问政群臣也。

凡灵辉殿中,有一席之地。

皆可畅所欲言。

又因是辅汉大幕府之事。

故殿中百官,皆听幕僚先言。

右丞荀攸,持芴而跽:“回禀主公。

河西四郡,孤悬凉州诸郡之外。

四郡又多为前汉时,罪官举家流徙之地。

今,皆为郡中大族。

扼河西走廊,往来西域,因成巨富。

为护商队,多募游侠。

其中不乏亡命恶徒。

自主公兼督四州,《蓟法》之下,平宅均田,出奴编户。

四州大姓,颇多怨言。

若非西域联军,并凉州郡兵,守备要冲,恐已生乱。

故臣,窃以为。

另立一州,裨益无穷。

或可将西海郡,一同并入。

扼河西走廊乃其一,守羌身毒道为其二,东连西州乃为其三。”

“臣等,附议。”中丞贾诩,领群僚,同声下拜。

“如此,且上表朝堂。

分凉州河西武威、张掖、酒泉、敦煌、西海,五郡,并居延、张掖属国,立雍州,治姑臧。

雍州牧人选,由文和代为择选。”蓟王言道。

“喏。”贾诩领命。

雍州,乃大禹所分,古九州之一。

《尚书·禹贡》:“黑水西河惟雍州。”疏曰:“计雍州之境,被荒服之外,东不越河,而西逾黑水。”黑水所指,说法不一。

有谓今甘肃张掖河、党河者;有谓今青海大通河者。

无有定论。

如此,大汉当有十四州矣。

不料,蓟王另有计较:“今羌身毒道,凿穿在即。

西海孤悬,不利通行。

孤,有意。

将赐支河曲、赐支河首,西倾山、钟存山、白马山,周遭之地,立为梁州。”

梁州,亦是大禹所分,古九州之一。

《尚书·禹贡》:“华阳黑水惟梁州。”

《晋书·地理上》:“梁州。

案《禹贡》华阳黑水之地,舜置十二牧,则其一也。

梁者,言西方金刚之气彊梁,故因名焉。

《周礼》职方氏以梁并雍。

汉不立州名,以其地为益州。”

此言一出,百官皆惊。

左国相,持芴跽奏:“此地,本钟存、烧当、参狼、白马等,西羌各部,世代所居。

若新设一州,其下,可自冰原与益州接。

其上,可经西海,与雍州接。

其内,与凉州接。

其外,当与西王母国接。

主公立此州,乃为南下身毒乎?”

“然也。”蓟王轻轻颔首:“西海太守郝昭,年初上疏,青稞麦大成。

凡冰原冻土,皆可种植。

都尉玄,择暖泉驿试种,亦季季大熟。

钟存各部虽大半出山,然山中仍有部众留守。

孤曾为慧妃,于山中筑城。

更有都尉玄,历年所筑置驿、烽堠、坞堡。

今已遍及赐支河曲,逆进赐支河首。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