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二五五章 神魔乐园,作死箱庭(1/2)

南天帝:这我倒不否认。

就算是白夜叉现在的状态,打起来我真不一定是对手。

奈亚拉托提普:这么强?

哦呼!

群主这么一说,我倒是对箱庭有些兴趣了。

白夜叉:啊哈哈,那我也欢迎你们来我这里玩。

要知道,箱庭,可是独属于神佛修罗,星灵龙种的游乐场!

如果你在外面的世界感到无趣,那就来箱庭吧!

康纳卡姆依:不得了,不得了。

赫敏·格兰杰:不敢去,不敢去。

:神的游乐场,这种东西一听就很危险。

海拉:白夜王改名了?

白夜叉:现在咱是白夜叉,还是改过来比较好。

南天帝:不错!

就算强如箱庭三大问题儿童之一的白夜王,魔星以及女王,也经历过惨痛的败北,被削弱了一层又一层。

最终,魔星阿尔格尔变成毫无心智的战斗工具,白夜王托庇佛门,化身白夜叉,女王也加上了凯尔特神群这个负担。

白夜叉:哇哇哇哇哇,群主,这种黑历史的东西还请高抬贵手!

我现在好歹也是东区阶层支配者,已经改邪归正啦!

蓬莱山辉夜:黑历史啊,咕嘿嘿。

伊莉雅:咕嘿嘿。

木之本樱;咕嘿嘿。

高町奈叶:咕嘿嘿

南天帝:咕嘿嘿。

白夜叉:你,你们想干什么?

南天帝:白夜叉一到店,所有喝酒的神灵龙种便都看着她笑,有的叫道,“白夜叉,你的太阳主权又被夺走了!”她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个黑兔。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抢人家的东西了!”白夜叉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

我前天亲眼见你抢了帝释天家的月兔眷属,被人家佛门吊着打。”

南天帝:白夜叉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眷属不能算偷……是窃!

……眷属的事情,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好像看得见却又绝对看不见的绝对领域”,什么“女仆装死库水”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白夜叉:(′?︵?`)

伊莉雅:哇,看起来白夜叉好像也不是什么正经强者。

薇奈特:正经的强者很难被选中吧?

再说,像宇智波斑这么老成持重的正经强者,加群到现在也变了。

宇智波斑:老夫隔着一个世界,膝盖都能中一箭。

薇奈特:哇哇哇,我不是说宇智波斑老爷子老不正经……不对不对,我是说你不强!

也不对!

海拉:这时,一个被排除在强者之外的正经神路过。

亚雷斯塔:路过1

齐天大圣:路过2

战栗的龙卷:路过

薇奈特:o(╥﹏╥)o我还是不说了。

白夜叉:齐天大圣?

虽然看见群公告时就有所猜测,但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平行世界的齐天大圣!

齐天大圣:哦,听你这么一说,在箱庭也有俺老孙?

不知道他有没有辱没‘孙悟空’这个名字。

白夜叉:没有没有。

在箱庭,她可是我为数不多看得起的人了。

南天帝:正所谓猴姐威武!

齐天大圣:她?

猴姐?

箱庭的孙悟空居然是个女的?





白夜叉:对啊,你等等。

白夜叉:猴姐威武jpg

齐天大圣:啊!



这简直亮瞎了俺老孙的火眼金睛!

伊莉雅:哇,这个姐姐虽然深爱娇小,但英气十足,甚至能让人忽略她的个子!



怪不得群主会叫猴姐。

蓬莱山辉夜:稻穗般的金发和深绿色的眼瞳,娇小的个子配上大大的如意金箍棒,典型的萝莉配大棒,反差萌最高!

利姆露:神魔乐园啊,感觉有点想去看看呢。

南天帝:友情提示,箱庭看似是乐园,但其实是神魔的乐园,普通人只是神魔的玩具。

虽然有白夜叉这样维持秩序的阶层支配者在,但就好像警察总是在犯罪之后才会赶到一样。

没有人形核弹的实力,最好还是别去。

不然恩赐游戏输了,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别人的奴隶和所有物。

皮卡丘:这么恐怖的吗?

玩游戏输了就会变成奴隶?

白夜叉:哪有这么可怕!

恩赐游戏不是普通的游戏,而是类似于赌局,双方都要奉上赌注。

只要你不把自己作为赌注,或者遇到魔王,人身自由还是没问题的。

木之本樱:那个,爸爸说过,好孩子不能赌博。

白夜叉:唔,意外的不能反驳。

南天帝:白夜叉,黑兔有召唤异世界的恩赐所有者吗?

白夜叉:咦,群主你连这个都知道?

虽然黑兔没说,但我还是知道。

就算有我偶尔的支援,但无名里需要养活的孩子还是太多了。

最近黑兔确实有点撑不住,有从外界召唤帮手的打算。

南天帝:那箱庭就不是普通群员能去的地方了。

现在箱庭正处于魔王多发期,一不小心就会有核弹在头上爆炸,还请群员们谨慎选择。

奈亚拉托提普:这么说,我去就应该没问题?

南天帝:奈亚子你去了绝对就是魔王,还是白夜叉那种问题儿童级别的魔王,绝对会被好多神一起联手打死的。

奈亚拉托提普:(′Д`)

白夜叉:(ーー゛)

康纳卡姆依:提问,魔王是什么?

像托尔大人的父亲那样吗?

南天帝:虽然箱庭的游戏规则有很多故意做出来的漏洞,但最大的漏洞就是‘主办者权限’。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