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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五章 赛里斯之法(1/2)

庭审转回方向,这才算真正开始。

*非常文学*

宋子杰掏出一把羽扇,悠悠一挥,如卷起冲天浪潮,当头击向李煦和李香玉。

“这是江宁知府的供述,还有居间联络的李煦家仆侧证,确认这笔苏绣生意是李煦发起。

一叠卷宗摆上了法庭,为示公正,卷宗全是打开的,供李香玉一方确证。

“这是江南按察署文房的供述,附有李煦亲笔书信,确认是李煦通报按察署,行贿按察使,以遮掩此案。

又一叠卷宗摆了出来,笔录完整,签押清晰。

“这是行凶伤人者的供述,确认是李煦家仆指使他们行事。”

再一叠……

“这是李煦家仆的供述,确认是李煦道出‘那些刁民不还钱就还命,这话,伤人乃至杀人,都是李煦唆使。”

又一叠……

“这是当事民人的笔录,指认行凶夺财之人,口称是李煦指使。”

还一叠······

“这是江南银行确认函,银行虽未给出存银根单,但确认是李煦家仆在调拨本案银两,这难道不是李煦在主持这项苏绣生意的铁证!

?”

加上的一叠卷宗虽薄,却如铅铁一般,将之前的证据全都死死压住,让这一案几乎成了铁案。

旁听席上,连汪瞎子都叹了口气。

先不说这证据真不真,官府想要去拿什么证据,也就是一张纸几趟路的问题,如恢恢天网,李煦还是个人物,都被套得死死的,更不用说一般小民。

厚厚一叠卷宗压在堂上,劳伦斯爵士惊得直挠头上的假发,不必翻译跟他仔细解释,他就清楚,那是控方在列证据·而这些证据,全都循着一套极为严密的程序在运作,至少在形式上是公正的。

想到不列颠领主法庭的程序,什么证据·什么流程,那都是“以神的名义”,大家良心保证而已。

而法庭文书更不可能这么精细,毕竟在不列颠,纸张还是很贵的,往往一桩案子,就几张薄薄的文书·或者一卷羊皮就列清了。

这让劳伦斯爵士头顶生汗,头上那假发也分外难

“法司还真是很下了一番功夫,再有宋铁嘴查漏补缺,这案子怎么也难翻了。”

朱一贵心说,这就是权柄的好处。

一大叠卷宗堆上来,宋子杰摇着扇子,悠悠看向李香玉,心说小女子也想在这法事上跟官府斗?

太幼稚了!

官府就是官府·要什么证据能没有?

就算不靠“运作”,整个官府都转起来,就如识微镜一样·别说鸡蛋,宝石上都能找到骨头!

这边金陵群钗抱下卷宗细细翻阅,杭世骏惊堂木拍下:“本庭可容尔等细审卷宗,一个时辰为限,若无异议,之后再不能翻认这些证据……”

这又是借庭审流程欺负人了,古往今来,官府的证据卷宗可不是给民人看的,而是给上司和朝廷看的。

环节虽完善,文书流程虽严密·却都是表面文章。

英华立国后,法判之事因商庭裁判大兴而有转变。

....商庭是怎么运作的呢?

商庭只是个裁判机构,控辩双方所争的利益跟商庭无关。

商庭为确保公平,就得容双方相互质证,相互责难。

为了降低审案成本,商庭甚至不涉代言和取证环节·因此才有讼师这一行的兴起。

随着商庭办案风气的流行,国中民刑两案也稍稍向民人倾斜·法司可以让民人看证据卷宗,甚至还可以质疑,但必须就在公堂之上,而且时间也很短,这几乎也就是一种亲民的形式。

对不懂刑律之人来说,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里,由卷宗上看出什么纰漏,自然也难质疑法司的审裁。

杭世骏这话说得明白,如果不能在一个时辰里挑出什么错,那对不起,以后你就不能再推翻这些证据,哪怕这些证据是假的。

李香玉叫道:“这不公平!”

宋子杰笑道:“审案之法即是如此,真是不公平,可以上书法司和皇上求变法,可法不前溯,便是变了这法,也变不了此案。”

李香玉哼了一声,这时候她的姐妹们却纷纷有了收获。

“按察署书房的凭文,用的是圣道十一年的签押,而这凭文又是圣道十年发出去的,这是假的!”

“家仆的供述前后矛盾,既是联络过江宁府,为什么又说唆使地痞游手行凶时,怕江宁府知道此事,而多给游手银两封口?”

“江南银行不给存银根单,就证明不了是谁在调度银两!

官老爷会派衙门里的属下去办这事吗?

就不会胁迫中人去办?”

不过两三刻,群钗就挑出了若干毛病,让宋子杰额头出汗,堂首杭世骏眉头也皱了起来,时间太忙,这些证据多半是补的,但并不是假造。

可就因为这一补,显出了漏洞,真实性就大打折扣。

“假造凭文,伪作证供,小女子要投告你们法司枉法!”

李香玉逮着了机会,振臂高呼。

“这是另案,待此案完毕,你要怎么告随你······”

宋子杰在一帮法司官员的冷厉目光下,强自振作,荡开了李香玉这一击。

再看看群钗身后,有十来个人在帮着审查卷宗,不由心头剧震。

那些人,该是贤妃娘娘调来帮李香玉的书吏吧,有贤妃娘娘的藏,有精于公文刑律的老手,法司仓促补全的证据,还真是处处漏洞。

至于李香玉有关枉法的指控,宋子杰根本就不在意,就算另起一案,推给法司书吏“工作疏忽”就好,没什么大不了的。

枉法这事,在华夏从来都不是大罪,原本法就得随时由上意君意而枉。

只有当法为真正的国法,公法后,枉法才是重罪。

比如伪证,在法无**的社会,这不是什么大罪。

而在公法社会,伪证就是大罪。

华夏之法,本质还是形式之法,核心是对上不对下的。

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法就不可能**。

儒法社会,法也不可能**,否则怎么对应人治呢?

法是确保形式公正,有形式在·人人受限。

人治追求实质公正,但实质公正就如自由心证,人人都有不同看法。

只要法不**,那法也无所谓尊严,无所谓冒犯,所以伪证、无视法律秩序等罪行,在儒法社会里不是视为瑕疵,就是视为无罪,甚至是追求“实质公正”的必要手段。

李香玉当然没那么超前的意识,也只是借此机会夺得砝码,经她这么一驳,好几份证据都失了效力。

宋子杰咬牙道:“可你爷爷唆使地痞游手,伤人夺产的事,怎么也是翻不了的!”

这是李煦所背罪行里最重的毕竟死了人,其他什么行贿,乃至主持这笔生意压榨民人都算不上重罪这一桩守住,他就赢了。

有人附耳过来,李香玉一边听一边点头,杭世骏等人心中猛抖,暗道这该是贤妃娘娘派来的军师,这可怎么办?

宋子杰再遭法司官员瞩目,额头已是细汗层层,心说老爷们啊,你们的手脚太不干净了,要换成我来挑剔你们全都得倒了,就希望贤妃娘娘的军师,还有那小姑娘,不可能纤毫毕现地看事情。

李香玉心中有数,开始反击:“我要看人命案的卷宗。”

这要求不能推脱,于是一叠又一叠卷宗摆了出来。

一份份文档出示案告,各方笔录,仵作尸格,一应俱全。

劳伦斯在旁听席上已经惊呆了,何其细密的文书流程!

何其完善的法律流程!

在他的猜想里,赛里斯人断案就是双方各自陈词,法官根据宏大而无所不包的法典,以良心出发断案。

可没想到,赛里斯人竟然是靠着一整套文书流程在执行法律,仅仅一桩命案,就包括案发报告,警差执行公务的报告,现场检查报告,尸检报告,证人问询笔录,犯人圈定和抓捕流程一系列文书,以及审讯凶手的报告,林林种种,一件命案,怕不下数十上百份文报。

而且还会严格归档,随时备查,以保证案件审理出问题时重新提查。

劳伦斯当然不清楚,华夏虽未立起**的法权,法务却已经数千年沿袭,就形式而言,已严密到了非常成熟的地步。

这也是儒法社会为确保形式上的统治,而历朝历代累积下来的。

它起的作用是什么呢?

首先自然是为了满足社会管控的需要,必须维持一定程度的社会公正,由此社会才能稳定。

几千年大一统的传承,让这种需求所凸显出来的形式法已足够成熟,这可是眼下的欧罗巴所难望项背的。

其次这形式之法,也是因应人治所需。

人治并非是毫无制度,反而更讲求形式上的完美。

当人治以某一点为重时,法这一途上就得提供相应的形式依托。

换句俗话说,那就是不认真的时候就是坨屎,认真起来,那就是恢恢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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