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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盛世(5)(1/2)

从舅舅家逃也般地出来,李旭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

附近几个庄子里同龄的少年本来就少,家境宽裕些的,早就去学堂读书了。

家境困顿些的,则要跟随长辈下地当半个壮劳力用,或自坠身份,去店铺里做学徒给自家省一份口粮。

此时正是上午,除了县城里的泼皮无赖,谁也没有大好光阴可浪费。

信马由缰地走了一会儿,李旭有了一个好主意。

快速跑回了自己家,先把青花骡子牵回牲口圈里,上好草料清水。

然后跑到厨房,胡乱找了些干粮填肚子。

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长衫脱掉,换上一身麻布短打。

然后拿起昨日舅舅赠送的弓,抓了半壶平素习射用的箭,兴冲冲地奔庄外大青山而去。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

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

指望着一旦族中哪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随之突飞猛进。

即便少年们没机会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

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

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

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

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

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

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2),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

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

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

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去。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

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射向狍子。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

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

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跑上前。

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

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当小半个月的招牌菜。

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也少不得又要赚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

仓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

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是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很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

故而这么大的野狼他听都没听说过,更甭说正面遇到了。

与狼相遇,最忌转身而逃。

弓要拉满,箭要......。

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谁都熟练,危急时刻,手里的弓却不肯听从使唤。

羽箭在弓弣上乱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脑袋。

眼看着野狼一步步走近,马上要附下前肢。

李旭吓得魂飞魄散,脱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势若流星般从恶狼头顶擦过,“噗”地一声入地半尺。

远处的畜生亦是吓了一跳,嘴巴间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两扒,凌空跳起来,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顾不上瞄准,抽出箭来,一拉即放。

箭一离手,随即弃弓,从腰间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闭着眼睛上下乱挥。

挥舞了半晌,却既没感到身体疼痛又听不见野狼动静,即将跳出嗓子眼儿的心脏稍稍回落,鼓起勇气把双眼偷偷张开一条小缝儿,模模糊糊地看见地面上多了一条长长的血迹,那头驴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娘贼,给小爷爷玩什么鬼把戏!”李旭大声喝骂,前冲几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下,背靠着树干,以刀护颈,猛地转过身来。

出乎他的预料,恶狼并没如传说中绕到他身背后趁他转头的一瞬间偷袭。

偌大林子间,除了落日投下的阴影外再无一物。

秋蝉声在树枝上间或相闻,夹杂于其中的,则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挥刀乱舞居然能把一头恶狼吓逃了。

提着刀四下转了几个圈子,直到踩上了地上的角弓,才相信自己的确已经化险为夷。

他恨恨地朝误事的角弓上吐了口吐沫,抬脚欲将其踹碎。

方抬起腿,又笑了笑,慢慢地将脚放了下去。

“这东西值三吊钱呢?”李旭爱惜地将这把差点让自己送了命的“宝贝”捡起来,插回背后的弓囊。

“改天做价四吊卖给张家小五,反正他从来射不准箭!”

回头再看那头狍子,早已死得透彻了。

从肚腹箭伤处流出血已发黑,蔓延着在地上淌了一大片。

这番看得仔细,他才发现狍子后腿上有一处深可见骨巨大的伤口,显然是被那头恶狼所伤。

即便李旭不用箭射它,用不了多久,它也要血尽而亡了。

“原来那畜生怨我抢了它的美食,怪不得找我拼命!”李旭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刚刚射翻了狍子,就立刻引出一头恶狼来。

想想刚才九死一生的危险,心脏兀自上下乱跳。

山风吹过,浑身上下不觉毛孔发紧。

伸手一摸,原来衣服早已被冷汗湿透了,湿漉漉地贴到了身上。

眼看着日头将落,李旭不敢再耽搁,走到狍子身前,试图将它扛上肩膀。

双臂晃了晃,又无力的垂下。

全身筋骨无处不酸软,居然再使不出半分力气来。

“莫非那恶畜算到我无法扛猎物下山,所以才不跟我争么?”李旭心中暗自叫苦,这里是大山深处,指望有人来帮忙,那是万不可能。

想了片刻,居然急中生智,挥刀砍了几根树杈、葛藤,做了个爬犁。

把狍子的尸体一点点滚到爬犁上,用葛藤一端拴住爬犁,一端搭在自己肩头上。

“嘿!”李旭大喝一声,迈步前行。

树爬犁被扯得咯吱生响,顺着他的牵引,缓缓向前滑动。

跌跌撞撞走了几步,他感觉脚下野草不住打滑。

低头看去,发现绿草上有一条血迹斜斜向上,遥遥地指到远处的密林深处。

“莫非我慌乱中射出那箭伤了那畜生?”李旭惊诧地想。

好奇心一起,身上立刻又恢复了几分力气。

胆子壮起来后,贪婪地打起了野狼的主意。

禽兽在春秋两季换毛,一季脱绒,一季生绒。

所以秋天的野兽皮毛最值钱,那么大一张狼皮,两石麦子都不换。

想想拖了狼皮回去后母亲的笑脸,李旭胆子越发大了起来。

找了些树枝将狍子盖好,倒提着护身短刀,顺着血迹追了下去。

大约追出两里山路,在一块凸起的石壁下,李旭发现了一个洞口。

恶狼留下的血迹到此已经变淡,却断断续续地洒入山洞深处。

李旭侧着身子,把脊背贴上石壁。

一手举刀,另一支手拣了块石头丢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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