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16章 仁义者何?(1/2)

“仁义为大道,当行于万世。

何为仁义?

或曰,常存仁人之心是之。

臣非之。

仁义之为大道,必不能本于一时贤与不肖,不然何以行于万世?

仁义之为治世大道也,无关贤与不肖,无关聪明愚钝。

非欲人人为君子,非欲士大夫为贤人,非欲陛下为圣人。

设若圣人当世之时,贤者佐之,人人为君子,天下自可大治,焉用术!”

“君子如北辰,望之而不可得,士大夫景行行止焉。

天下只存君子之行,而无完人君子,是故士大夫论迹不论心。

动辄行诛心之论,是不知君子之行,不足班士大夫之列,其理明矣。

圣人当政,贤者佐之,天下为公之世,于天下有如北辰,望之而不可得。

大道难行,故治国当用术,使天下大道不失。

术以佐大道,圣人之治实难致,不得已而用焉。”

“凡术,必有一利兼有一弊,治国者取其一利而治时病。

盖取此术不取他术者,于此时天下,于此时国中,于此一郡一县之地,此术利大而弊小也。

是故,为治时病,不必强求天下一律。

各地因时、因地制宜,取合用之术,朝廷总理之。

当孝公之时,秦用商鞅之术,以律代法,秦律治秦地而兴。

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混一宇内而制六合。

君临天下,知兴国之术,而未悟守天下之道,以术代道,天下尽行秦律。

秦律用于天下未并之时,利显而弊隐,秦以其利而兴。

天下一统,秦律一以天下,以治六国,利尽而弊显。

秦不悟。

律难行,以暴政酷刑临万民。

百姓不堪,陈涉一呼,天下响应,秦之天下数年而灭。

六世而兴,数年而亡,秦之数百年基业毁于一旦,何也?

盖因商鞅兴秦,其法为兴国之术耳,非守天下之道也。

取其利抑其弊于当时,于秦之地,宜也。

时移世易,而不通变,利尽而弊显,强守之,刻舟求剑是也。

行于秦地而兴,灭六国而强行天下,不知权变,以酷刑临六国之民,强行之,淮橘生北为枳是也。

故曰,治国之术,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或曰,治国当因地制宜,必封建乎?

臣曰不然。

天下一律难行,一法可行,以法临天下,郡县以权变。

秦王临天下,皆用秦半两,铭器而制度量衡行于郡县,制字书而斥六国乱文,此皆法也,万世皆可行之。

秦王之功法也,秦王之失律也。”

“或曰,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如草偃,欲守天下,其必封建乎?

臣曰不然。

封建,化天下之公为私也,只闻因私而废公,未闻以私而助公者也。

当天下临大难,封建者欲守其私财,无不举地而献敌,全其富贵而置天下于身后也。

人主以天下分封,是以公器而市私恩,天下治时封建者得其利,天下乱时封建者全富贵捐天下而助乱,有害无利明矣。”

“仁,子曰忠恕而已矣。

孟轲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君臣忠恕之道,此其谓与?

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君王之恕也,礼化于外,而悯纳于心。

盖为大臣,以君命而理国政,当天下之怨,而恩归于上,实有其不得已也。

臣之忠,内不事君王以谄媚,而时时规谏之。

外则用心王事,深怜百姓,竭心力而求治世于天下,以报君恩也。”

“士大夫为郡县临地方而亲民,举地方之力而完赋税,亲民官之忠也。

不因朝廷赋税而害百姓,亲民官之仁也。

忠仁不能两全,先仁而后忠也。

先仁而后忠,知朝廷以仁义治天下也。

临郡县,理地方之财,而能致钱粮广收,朝廷因之富足,百姓因之安泰,官之忠仁两全者也。

先仁而后忠,良吏也,忠仁而两全之者,能吏也。

守仁而事朝廷以忠,则知能吏难得,良吏宜广求之,此之谓治天下以仁义也。”

“士大夫在朝为臣,出外为官。

临地方为官,代朝廷治郡县,时时念百姓不易,辨其冤屈,解其急难,官之仁也。

兴学事,使民有所学,广聪明,通世事,官之仁也。

子之有教无类,士大夫岂可不行之于郡县与?

延医治药,治下百姓有病得医,官之仁也。

去诸般淫祀,行教化于治内,使民不受淫祀之祸,官之仁也。

举之万端,利百姓,官之仁也。”

“以仁义治天下,则知仁当行于朝廷,而不必求之细民。

民之仁者,遵朝廷法度者为仁,完税纳粮者为仁,当差役、徭役、兵役者为仁。

仁之民,朝廷可不奖之?

此天下之根本也。

施粥济药,善举也;修桥铺路,善举也;开沟治渠,善举也;兴学助弱,亦为善举也。

仁之于朝廷,非于百姓,可知善举非仁也。

朝廷当奖仁而劝善,善与仁不可混也。”

“奖仁而劝善,盖因朝廷以仁而治,此为根本。

善举实利百姓,百姓之利即为朝廷之利,固应谢之。

朝廷代百姓而谢,高其名而薄其利。

若得厚利,善举何为?

百姓之仁为天下之根本,百姓不仁朝廷无以立,故应奖仁。

奖仁当晦其名而厚其利。

晦其名者,此为百姓当行之事也。

厚其利者,此为真朝廷百姓也。”

“仁固如此,义何如者?

义本于仁而出于仁,仁不能尽者。

两人为仁,三人为众,义在众中矣。

三之为数,两两相对又三矣,此二人之仁或害彼二人之仁者,必以义取。”

“天子、臣僚、百姓,为三矣。

天子与百姓之仁,重于天子与臣僚之仁,此为天子之义也。

士大夫出外为官,官、吏、百姓,三矣。

官与民之仁,重于官与吏之仁,此官之义也。

吏与民不成三,故曰,吏无义。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