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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钱穆)(2/4)

照理讲,兵部尚书对于全国一切军事,他该负责计划,军队他可以下令调动,侍郎只是他副手,事权该由首长负责。

现在兵部尚书也只能对皇帝上一个条陈而止,而且尚书可以单独上奏,侍郎也可以单独上奏,这样一来,尚书就管不着侍郎。

从前的六部,每部一尚书,一侍郎,本来是正副长官。

清代则要满汉分开,有一个中国尚书,一定还要有一个满洲尚书。

有两个中国侍郎,一定还要有两个满洲侍郎。

于是一部就有了六个长官,六部长官就有三十六个。

每个人都可以单独向皇帝讲话,一部之中,中国尚书不晓得满洲尚书讲些什么话,还有四个副的,也是谁也不知道谁在扯了谁的腿。

皇帝寄信上谕颁给某一人,里面讲些什么事,又是谁也不知道。

请问尚书六部,还能做些什么事呢?

六部不能做事,全国事情当然就更集中到皇帝。

在明代,每部还有一批给事中,虽是小官,皇帝下来的公事,他们还可表示反对的意见。

他们这些反对,表面上纵使不是在反对皇帝的上谕而是在反对六部长官。

可是上谕一定要到六部,犹如唐代发命令的是宰相,给事中照法理言,也只在反对宰相,不在反对皇帝呀!

明代的命令既由皇帝发,可是皇帝上谕,送尚书六部,六部就各有给事中,他们要反对,实际上也就等于在反对皇帝了。

直到明代快亡国,内部流寇张献忠、李自成猖獗作乱,外面满洲人要打进关来,皇帝主张先平流寇再打满洲人,此即所谓先安内,后攘外。

这本也不错。

商之兵部,兵部尚书也无异议。

但被给事中们知道了,他们群起反对,皇帝无奈何,把兵部尚书撤了。

有人说,明代亡国救亡在这些处。

政策总难贯彻,发言盈庭,如何叫国家渡过这危险。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许多事也很少没人反对的。

大总统或内阁总理,幸有政党大部分人在背后拥护,然而有许多事也还行不下。

中国以前没有政党,政事一切公开,大家可以发言。

临到国家危机之际,外交问题,军事问题,有时绝对需秘密,甚至有时也需要独裁。

近代也有人感觉到英美民主政治,有些时实在是缓不济急,为吉林头,不免要吃亏。

但就常数平均,秘密政治,独裁政治,总是利不敌害。

民主政治,公开政治,总是害不胜利。

中国传统政治,若说凭技术,也已有两千年的经验,但有它可宝贵的地方。

最可宝贵处,就是在公开。

一切事情都是公开的。

因有一制度存在,一切凭制度出之。

要不公开也不可能。

可清代皇帝下来的上谕不必经六部,六部不能径下命令到全国,尚书、侍郎都可单独上奏,又没有给事中封驳权,给事中的官名是有的,但已经台谏合一,失其本职了。

就政治常理言,一个机关代表一整体。

譬如兵部,应该由兵部尚书代表负责,兵部侍郎是副主官,一正一副,副主官当然只是辅佐正主官,不能说兵部尚书这样讲,兵部侍郎又那样讲,变成只有个人而没有了机关。

譬如财政部长代表着财政部,财政部次长对于财政上的意见当然要向部长贡献,不该直接向行政院长申述。

这道理很简单。

所以说清代那些措施,只是法术,不能说它是制度。

清代六部尚书、侍郎都可单独向皇帝讲话,上面已说过。

然而除此以外,不论什么人,又都不许向皇帝讲话。

翰林院是一个很负清望的机关,翰林院有编修、检讨等员,照理是清望之官,虽无政治实权,而地位则很高,向来他们是可以向政府讲话的。

到了清代,也不准“专折言事”。

地方官呢?

只有总督、巡抚、藩台(布政使)、臬台(按察使)可以直接向政府讲话,道及以下的府、县,都不能专折言事了。

比起明代来,不一也可直接向皇帝讲话,这相差就太远了。

清代这些规定,若说是制度,这些制度只是要人家不过问政治。

试问除了私心外,还有什么是这项制度的含义呢?

而且清制又不许民间有公开发言权。

当时府学县学都有明伦堂,清廷在每个明伦堂里都置有一块石碑,这块碑不是竖栽而是横躺的,故叫做卧碑。

卧碑上镌有几条禁令。

第一,生员不得言事;第二,不得立盟结社;第三,不得刊刻文字。

这三条禁令,恰好是近代西方人所要争取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和出版自由,所谓三大自由了。

东西双方的现代史,在这上,有一个恰正相反的对比。

讲起来,真值得我们内心的惭愧。

卧碑立于顺治五年。

有名的金圣叹,就为犯了卧碑禁令而杀头了。

因为当时考试官贪污,一些生员跑到明伦堂向孔子灵位哭叫,就犯了言事结社的禁令。

我们从这些地方看,就可看出清制之存心。

明代是特别奖励大家发言,公开发言的。

也不仅明制如是,历代都如是。

只有清代才不许人讲话。

这成什么制度呢?

这只是满洲部族政权便利他们统治中国的一些无理的法术。

中国历史上官吏任用,向来都归吏部管。

五品以下,吏部有权可以用。

五品以上,吏部开名字给宰相,由上面来决定。

明朝废了宰相,大臣改为廷推,由九卿、七卿公议决定。

但吏部尚书的意见,是受大家尊重的。

小官任用,则权仍在吏部。

清代大官,由皇帝特简,吏部不知道,也不用什么廷推了。

下面小官,不能一概由皇帝简任,还归吏部铨叙,这还算是中国历史上直传下来的一种法规,清代皇帝也没有废得了。

但由吏部铨叙分发的人,清代必须有引见,必待皇帝见了面以后,才得正式去上任。

这无非表示全国用人之权,都在皇帝受理。

照清代,任何样的小官,皇帝都引见。

这不是皇帝看重这些官,却是清朝皇帝拿这项制度来教训中国人,告诉社会上:这是皇帝的权。

你不见到皇帝面,芝麻大的官,你也休想做。

这当然也只能说它是法术,而不是制度。

因为这些制度都是私心的。

私心的制度,即便是法术。

法术是专讲手段,不论意义的。

若说法术有意义,则只是些私意义。

再说到清代的考试制度。

若说考试制度是一种愚民政策,清代是当之无愧的。

晚清末年,邹容在《革命军》书里说:“满洲人在中国,不过十八行省中最小一部分,而其官于朝者,则以最小部分敌十八行省而有余。

今试以京官满汉缺额观之。

自大学士侍郎尚书满汉而缺平列外,如内阁,则满学士六,汉学士四,满蒙侍读学士六,汉军汉侍读学士二。

满侍读十二,汉侍读二,满蒙中书九十四,汉中书三十。

又如六部衙门,则满郎中员外主事缺额约四百名,吏部三十余,户部百余,礼部三十余,兵部四十,刑部七十余,工部八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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